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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进城落户农民本月起也可享城镇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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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今后进城落户农民也能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通知中明确,进城落户农民和跨统筹地区转入成都市就业的人员应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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