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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前9月,地方三级检察院对1.6万余起案件组织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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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0 15: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0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并通报了有关情况。据悉,今年1月至9月,最高检对13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地方三级检察院对16354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基层检察院14359件,占87.8%。

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委万春介绍,这些案件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发挥了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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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委万春 图源高检网


万春解释,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以听证方式听取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办理案件的一种具体方式。”万春说,以往检察机关在审查办理案件时,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而听证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据通报,在组织的听证会中,公开听证13970件,占85.4%,主要集中在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不公开听证2384件,占14.6%,主要集中在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万春表示,检察听证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1月至9月,地方三级检察院共邀请听证员36850人次参加听证会,其中包括人大代表8917人次,占24.2%;政协委员6376人次,占17.3%。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12858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78.6%。

万春举例,如吉林、甘肃、上海、天津等地的听证案件中,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比例都在97%以上。另外,案件当事人通过听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主张,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特别是吉林省检察机关今年开展听证的案件,100%实现了息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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