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疯狂运渣车:碾过安全 一路狂奔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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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0 08: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9日,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满载砂石的重型拖挂车发生侧翻,所载砂石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教练车掩埋,造成教练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成都商报曾报道)。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员、车主、所属公司,以及挂车所属公司的投资人、法人代表共5人,已被警方刑拘。今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来到成都市看守所,对肇事车车主赵某某、车辆所属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以及挂车公司实际控股人邝某某,宣读了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的批捕通知书。
运渣车为何频发事故?超载、改车、闯红灯为何会成为运渣车的行业潜规则?今日下午,在成都市看守所内,成都商报记者对话肇事车车主、肇事车所属公司法人代表,从业内人士的角度为您揭秘:运渣车为何那么疯狂?
车主赵某某:不超载,根本挣不到钱
45岁的赵某某面色苍白,坐在询问室里。面对镜头,她几度痛哭,以手掩面:“现在真的很后悔,当初就不该买车,不该超载。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没脸见我的父母,也没脸见我的孩子。”
2013年12月20日,赵某某借钱购买了一辆大型拖挂车,并聘请驾驶员跑运输。为了追求额外利润,她对车辆疏于日常维护保养,致车辆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她明知道车辆超载严重,仍允许驾驶员长期超载运输。“不超载,根本赚不到钱。”她说。
成都商报记者(以下简称记者):根据警方调查,肇事车辆存在超载的情况,这个情况你知道吗?
赵某某:知道。但是货车不超载根本挣不够运费,大家都在超载。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子,留给我们的空间只有这么大,不超载,一分钱都赚不到,完全没办法跑出来。
记者:为什么不超载就挣不到钱?
赵某某:以我们那个车来说,18块钱一吨的运费,规定只能载23吨,18乘以23,才400多块钱,除掉过路费,磨损费,人工费,完全赚不到钱。而且18块一吨,还没有除掉中介费,如果除掉中介费,运费一吨只有14块钱左右,所以不超载,赚不到钱。如果超载,才有点利润,超得越多,利润就越高。为了赚钱,我们走了这一步险棋。
记者:那超载后,这个车一个月能挣多少?
赵某某:几千万把块吧。
记者:除了超载以外,现在运渣车闯红灯,私自将货箱改大的情况也很普遍?
赵某某:闯红灯的事情,我不清楚,驾驶员在开车,他可能比较了解。平时的车辆维护保养,怎么开,都是驾驶员说了算,有啥子事情他会跟我们说,反正我也在喊他要注意安全,不要出事。
我们那个车的货箱买的时候就那么大,就改过了,不是我们改的。但是不超载就赚不到钱,要超载,就要改货箱。
物流公司法人:安全会议流于形式,管不到大货车
肇事车辆是挂靠在彭州致远运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一辆运输车辆,4月28日,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今日,坐在看守所的询问室内,黄某某表情很平静。“这次的事情让我想对其他物流公司说,一定要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第一,不要以为出了事只有驾驶员担责任,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运渣车频频出现的超载、改车、闯红灯等行为,黄某某说,作为公司,他们也管不了。“实际上运渣车是我们的老板,我们怎么管得到他?”
记者:肇事车是以什么形式挂靠在你们公司的?
黄某某:车辆给我们管理费,一年两三千块,挂在我们公司。我们不管他们的业务,由车主自己去联系生意,自己运营,相关的费用也是车主自己出。我们只是帮他们处理下违章,帮忙审车等。
记者:公司有多少辆挂靠车?
黄某某:八九十辆吧,我们没有自己买的车,全部是挂靠车。
记者:公司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吗?
黄某某:会有培训。公司包括我在内都考有安全员证。这样的培训大概一个月开一次,但是不能保证驾驶员都来,因为车是车主的,我们对驾驶员和车都没有约束力,没有办法让他们怎么做就怎么做。
记者:相当于这种培训只是流于形式?
黄某某:没有办法,实际上相当于他们是我的老板,公司管不到他们的。
记者:如果挂靠的大货车超载、改高车厢、闯红灯等,公司会对这些大货车进行内部的处罚或者约束吗?
黄某某:没有这个权利,也不会进行处罚。我们对他们没有约束权,只有车子违章了,我们通知他们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记者:那整个行业对这一块没有监管?
黄某某:没有。除了交警部门进行监管,没有行业的监管和自律。我们也经常看到或者听到大货车闯红灯,改车的事,每次我还是苦口婆心地劝他们,安全第一,毕竟哪个也不希望出事,但确实管不到。
挂车所属公司投资人:买了巨额保险,没想到还是进来了
事故中,被追责的除了当事肇事车驾驶员、车主以及所属公司法人代表外,肇事车辆牵引的挂车所属公司,也受到追责。5月21日,随着警方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挂车所属单位:汶川县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和投资人邝某某,以及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某双双被刑拘。
今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邝某某,他没有想到,作为挂车所属公司的投资人,自己也会受到追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为我没开车,我没撞到人就没有责任,现在是法制社会,只要有责任,就有承担责任。”
记者:挂车公司平时对挂车有什么样的安全管理?
邝某某:我只是公司的投资人,不是法人代表,平时主要是法人在管理公司,所以这一块,我没有管,另外,挂车实际上就是一个货箱,没有驾驶舱,没有驾驶员,就没有安全管理对象,所以基本也没管。
记者:之前有没有想过,会因为牵引车出事故,挂车受到追责?
邝某某:以前还真的没想到这种情况,我想到有保险,我们的保险都是买的最高那种,三者责任险都买的赔付100万,以为出了事,有保险嘛。没想到出了重大责任事故,还是进来了。
记者:经历过这件事后,有什么想对社会公众及死者家属说的?
邝某某:我想借媒体告诉大家,要以我为戒,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要认为只要我没开车,我没撞死人就不会担责,按法律来,该负什么样的责就要承担责任。
对于死者及其家属,我表示深深地歉意和忏悔。
成都商报记者 胡挺 摄影记者 陶轲
                                                                    
《成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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