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成都粮储公司原董事长郑启元受贿获刑13年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10-13 08: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粮油工业储运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成都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粮储公司)董事长郑启元,在一年多时间内受贿981万,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郑启元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启元于2003年至2014年7月期间,在先后担任成都市粮油工业储运公司总经理、成都粮储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合作、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黄某忠等11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81.435万元。在受贿清单中,包括价值7.7万元的三根金条和价值6350元的高尔夫球杆一套。

据了解,2014年8月,成都市纪委在办理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舒刚违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成都粮储公司董事长郑启元涉嫌受贿的线索。2014年8月4日,郑启元接受组织调查。调查期间,郑启元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的问题。同年9月24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郑启元涉嫌受贿的事实立案侦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启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成都粮储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粮油采购、融资、粮油交易项目运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的款物共计711.435万元;此外,被告人郑启元还利用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粮油公司资产收购及转让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感谢费27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郑启元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部分赃款,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该贴已经同步到 杨海威的微博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