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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成“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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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9 17: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同时也包括当事人隐瞒债务已全部清偿,重复起诉,获取不法利益的情形。

今日(5月19日)上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虚假诉讼 共护社会诚信”的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8例有关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诱骗多人在两份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名 捏造借款

据悉,其中一例就是有关空白合同的虚假诉讼。

金牛区检察院在办理以陈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套路贷”的刑事案件中,向某某等涉恶团伙在张某的指使下,通过诱骗李某某、韩某某等多人在两份空白借款合同、收条上签名,后以不同的出借人伪造借款合同和收条,将同一笔借款捏造成两笔借款的套路,重复起诉,骗取法院生效判决,获取非法利益,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据了解,对涉嫌虚假诉讼的系列案件,检察院利用刑民协作机制,运用“双提前”介入调查模式,实现刑、民案件同步审查,有力打击涉恶虚假诉讼行为。

民间借贷纠纷成虚假诉讼“重灾区”

成都市检察院第六监察部副主任骆轶表示,近年来,我市虚假诉讼集中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以及离婚涉财纠纷中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等几类。“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在全部监督案件中占比较大,花样多,单方欺诈,恶意串通的均有。”

骆轶表示,涉黑涉恶虚假诉讼也主要集中这个领域,比如打空白借款合同、伪造签名、虚增借款金额、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诉讼、重复起诉等。

骆轶分析,民间借贷之所以高发,主要是因为造假成本低,又不易发现,除借据外,汇款凭证可通过银行交易后将款项返回打款者或者将借款拆分成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借款,直接以现金借款为由主张债权,可以轻松获取非法利益,“尤其是在诉讼经验丰富、深谙技巧的‘高手’的策划包装下,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真实而不易被觉察,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虚假诉讼?骆轶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是不能贪小便宜,其次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情,最后要加强普法,增加一些法律常识,“比如你打借条时,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有名有姓有金额的,不要去签空白合同。”

2017年以来 成都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假诉讼线索170件

据悉,自2017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公、检部门虚假诉讼线索初查“双移送”办案模式、刑检、民检部门就涉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案件“双提前”介入侦查模式,连续三年将打击虚假诉讼作为专项监督重点,共受理虚假诉讼线索170件(涉黑、涉恶34件),立案155件,办结129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4件,移送犯罪线索15起,涉案金额超1.6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成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发展势头。

据介绍,今年检察机关有关虚假诉讼的监督主要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尤其是涉及金融领域的虚假诉讼,持续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同时在脱贫攻坚战涉及到农民工工资领域的虚假诉讼、扫黑除恶工作中与黑恶势力相关的套路贷领域,也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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