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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9日讯 以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帮客户还贷、借贷等做短期流水的名义,向受害人许以高利息并取得信任,先后吸收他人资金用于高消费,截至案发时,尚有500余万未还清。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崇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生于1990年的周某16岁时便开始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摄影助理和信用卡代办员等工作,对银行业务有一定了解。2012年,她以做生意为名,通过微信认识了几个朋友。在交往过程中,周某向朋友透露,自己与某银行的分行行长合伙“成立”了一个投资公司,且已向银行缴纳50万元保证金,包下了该分行的办、还贷款业务。
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期间,周某以帮客户做银行流水、短期借贷抽取客户手续费以获得高额利息为诱惑,先后骗取受害人宋某、尹某、王某、干某等人巨额资金,并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所骗取的钱在几个受害人之间相互流转。2014年7月,几个受害者在长时间未收到还款的情况下发现了周某的骗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明,周某系四川萃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公司注册于2013年,成立至今从未开展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周某声称将所得的款项用于办理银行过桥业务和放高利贷,但却不能对银行流水反映的与其说法相反的情况作出合理解释,不能提供资金流向或相关证人。另据调查,周某为满足自己高消费,将骗取的金钱用于购买豪车、奢侈品等,案发前尚有500余万元无法清偿,其行为已涉嫌集资诈骗罪。
近日,崇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周某批准逮捕。
原标题:崇州女子用高息诈骗“好友” 集资500余万被逮捕
《成都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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