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绵阳市三台县食药工质局根据举报,对三台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乱收费开展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在进行燃气管道改造过程中,涉及燃气用户共计21户,总共收取燃气用户燃气表之前的管道改造费用11851.00元。扣除直接用于上述燃气管道改造的合理支出包括人工和材料成本等费用共计4740.40元,总共赚取利润7110.60元。
当事人的某些条款包含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内容,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该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曹秋蓉记者姚茂强)
原标题:绵阳一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罚1.5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