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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被“老赖”没法订机票 法院:录错了,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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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08: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底,成都女子张英(化名)预订12月2日的机票,却发现自己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票出差。“我到底哪里欠钱不还了?因为不知道被谁限制,要查也无从查起。”张英说,长达10天时间里,她不断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自己到底在哪里“欠钱不还”,均无果。

经过媒体报道,12月12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将张英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中予以解除。

无法订票,发现被“限制高消费”

张英是成都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11月底,她让公司工作人员代她订12月2日从成都到北京的飞机票,却发现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订票。“一开始我以为是公司工作人员不懂。”张英说,她自己连续试了两家航空公司,订票过程都出现类似“该乘客由于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的名单,暂无法订票”的系统提示。
QQ截图20171215083817.png
最后,张英在海南航空订票成功。“我还特别高兴地跟公司同事说,应该是航空公司搞错了。”张英说。不料,次日早晨她又收到航空公司短信,称由于乘机人身份特殊,取消出票,已为她办理退款。

张英提供给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的购票截图显示,其预订的12月2日成都飞北京的航班,总价为1340元,点击预订后的提示为:“旅客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有疑问请联系执行法院。”短信退票提醒则为:“由于乘机人身份特殊原因,已取消出票。”

短信提示,她需要联系执行法院。10天时间里,张英不断通过各种渠道试图查询自己在哪个环节欠钱不还,但毫无结果。张英说,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她在近5年有几次信用卡逾期记录,但逾期时间很短,都结清了。
QQ截图20171215083832.png
“按照相关程序,如果真的欠钱不还,应该由法院判决执行,我仍不还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法院会给发相关法律文书。 ”张英说,她自己没有收到相关文书,问遍了公司上下没有人见到相关类似文书。张英说,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查询,也显示查无此人。

法院主动来电:录错了,已解除

事情经媒体曝光后,12月13日,张英接到高新区法院打来的电话,请她到法院去一趟。

“高新区法院法官跟我解释说,是信息录入系统时录错了。”张英说,法院解释称,她所在的公司涉及一起劳动纠纷仲裁案件,今年6月结案,但在录系统时录错了。法官向她表示了歉意,她对法院的解释也表示理解。

“案件涉及金额小,被执行时公司就把这个钱给了。”张英说。张英提供的一个转账记录显示,今年6月7日,张英所在的公司向高新区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转账1.5万元,摘要是“XX补偿费”。

12月14日,高新区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朱政勍介绍说,今年1月,张英所在的公司因为一起劳动纠纷仲裁案件被高新区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此后该公司将案款缴纳至法院,高新区法院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执行完毕就结案了,但今年11月新旧系统升级,把结案的案子也录入了系统。”朱政勍说,因为张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就会被“限制高消费”。

12月14日,张英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表示,12月13日晚8点,她已经可以正常订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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