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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到底发挥了多大作用?来自成都市房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今年以来全市一共受理1226件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总计拨付维修资金总额达到6285.43万元。这些数据也意味着,过去维修资金存在的“使用难”问题正在逐渐破解。
前段时间,“东立·清水河畔”小区的业主们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矛盾:小区物管筹备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但因为事前宣传不到位,告知不清楚,在征集业主签字时引来了业主们的反对。原本是有利于小区业主的政策,却因为组织工作不规范引来了业主的反对,情况直到市房管局维修资金办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讲解后才有所改变。
这样的矛盾,也反映出业主对于维修资金使用安全的重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维修办了解到,目前市房管局已开始每月公布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在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打消业主的顾虑,使其能客观地分析政策,并参与相关意见征集。
物管宣传不到位
好事险些成坏事
小区内的电梯坏了,如果要动用小区的维修资金进行修理,按照规定,必须要有“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要完成这么多业主的意见征集,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故障往往一拖就是几个月,给小区业主带来了麻烦。
建立了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之后,这样的尴尬就可以避免。在故障发生之前,小区业主们先就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形进行约定,并签字同意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那么在故障发生后,小区就能第一时间启动预案,使用维修资金,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件利民政策,在“东立·清水河畔”小区内却险些变成了一件坏事。原来,小区物管方在组织业主就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进行投票时,出现告知不明晰等情况,引发业主误会。
而这场风波,一直到房管局维修办工作人员亲自到小区进行现场解释后,才让大家明白这是一场误会。
增加安全性
紧急使用需经第三方审计
“在‘东立·清水河畔’小区发生的这场误会,反映出物管工作不到位的同时,也表现出业主对于维修资金使用安全的重视,他们肯定希望将维修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维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建立维修资金基金紧急使用预案后,启动使用时仍需严格审查。在维修资金的使用中,街道办和区房管局将层层把关。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紧急情形,需要维修时,必须先由街办对情况进行核实,获其同意。其次,要在小区内通过公告告知业主维修的具体方案,并由当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会同社区、街办对公告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业主知情,由业主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而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到当地区(市)县房管部门就紧急维修进行备案时,房管部门也会对资金申请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最后,工程维修完毕后,也需经过严格的验收。不仅如此,紧急维修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必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利用其专业优势,避免谎报、乱报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发生。
为了方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维修服务相关单位进行选择,市房产管理部门建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相关机构名录”,名录中的机构都是经过征集、审查和公示等程序产生的,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从事房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房屋维修施工、工程审计、公证和电梯、监控等特种设备维修施工等专业服务机构。紧急情况维修所涉及的审计单位,业主可以从名录中选择,让维修资金使用更安全。
增加透明度
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公示
同时,维修办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尤其是维修资金使用等涉及民生内容的公开力度。从本月起,成都市房管局维修办已开始每月在《成都商报》上对上月全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公告,并一同公布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工作咨询投诉电话,保障业主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并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希望通过高度的透明化、公开化,让更多业主了解,维修资金的使用是置于监督之下的。这样的方式在全国都是非常少见的。”维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所公布的内容,包括5个主城区和14个郊区(市)县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每月发布一次,发布内容为上一个月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维修基金的小区的名称,维修的内容、项目,维修所涉及的资金分摊范围、维修预算金额、此次拨付资金金额。
“我们公布的小区,都是已经经过备案审核后,在前一个月已经拨付了维修基金的小区,方便所涉及的业主了解其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的情况。我们会建立长效的机制,每个月公布,同时也公布成都市房管局维修办和各区(市)县房管局的相关投诉和咨询电话,如果业主有任何疑问,或者投诉,都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维修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政策小讲堂
建了维修资金紧急预案
突发情况处理效率提高
维修资金什么时候才能用?应该怎么用?为什么要建立紧急预案?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昨日专访了市房管局维修办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核心就是在尊重业主自主决策、严格按照法定“双三分之二”要求组织业主意见征集的基础上,在紧急情况发生前,将业主意见表决前置,建立物业小区内业主共同认可的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应急维修的方案。
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好处是:一旦小区出现突发情况,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对物业小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形成联动,可及时、有效解决这些突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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