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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375家定点机构 打狂犬疫苗可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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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2: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是世界狂犬病日,主题为“共同努力,使狂犬病成为历史”。就在几天前,江苏一位小伙子被流浪狗咬伤,父亲帮其吸毒血未接种疫苗而患狂犬病身亡。成都疾控中心专家提醒,被流浪猫狗咬伤,应立即到犬伤门诊接受检查。成都目前有375个定点犬伤处置门诊,参加成都市城镇医保或城乡医保的人员,在定点犬伤处置门诊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可报200元。

  根据“2013年中国狂犬病年会”通报,2012年我国共27个省、市、自治区报告发生人狂犬病,总数为1425例。省卫生厅通报,去年我省狂犬病发病死亡67例,比2011年(75例)下降10.67% 。而今年上半年,在我省的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当中,狂犬病仅次于艾滋病、肺结核,排第3名。

  成都市疾控中心传防科主任医师韩德琳提醒,狂犬病发病后的死亡率几乎是100%,一旦被猫狗咬伤,应立即到就近的犬伤处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据悉,早在2011年,成都市卫生局就公布了全市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名单,包含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省医院等375家医疗机构,其中主城区有51家。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份名单尚未变动。名单中,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犬伤门诊要保证24小时应诊。对经济困难的患者,先由医院垫资,事后向当地政府狂犬病防治办公室申请解决,对拒绝接种的患者,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协助动员接种。

  同时,自2011年10月起,凡是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被犬只咬伤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可报200元。

  犬伤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在375家定点犬伤处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犬伤所发生的伤口处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按每人份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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