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中整治电马儿违法 私自加伞将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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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2 1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起,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都交警出动550名警力,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集中整治。在首日整治行动中,除电瓶车占道揽客、火三轮电三轮违禁入城、无牌无证外,电瓶车私自加装遮阳伞成为交警查处的重点。市交管局民警介绍,《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明确,禁止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装置。因此,民警在执法中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等行为实施查处,并责令当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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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头1

  地点:人民南路小天竺路口

  电马儿打伞 一般都是“摩的”

  昨日上午9时至10时,交警一分局民警在人民南路小天竺路口挡下10余辆涉嫌非法营运的电瓶车。“加装遮阳伞篷、拆除限速器和无牌,是这些‘摩的’的显著特征。”交警分析,加装伞篷后,电瓶车的正常制动与方向控制能力都会下降,不利于安全驾驶。此外,电瓶车车体扩大,而交通高峰期道路资源有限,行驶过程中更易发生擦挂,加之伞篷高度刚好接近行人的面部或眼角位置,容易造成严重伤害。

  “夏天太热,加个伞凉快些。”骑车人王某解释说。据他称,自己的伞篷是在大学路上一家修车铺花90元钱安装的。“基本上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车铺里都可以买到。”王某称,加装伞篷可以算得上是“摩的”的一个标志,也成为他们招揽生意的一个“优势”。不过,对于私自加装的伞篷,交警一律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拆除。

    限高1.5米 宽不超车把

    另据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和去年相比,今年电瓶车用伞的频率要大得多,而且伞的面积很大,普遍存在超宽超长的情况。”交警一分局民警蒋学伟介绍,使用大伞的除了少部分市民外,超过9成都是“摩的”驾驶员。“大伞成了‘摩的’招揽生意的名片。但伞加宽后,容易与车道内其他车辆产生擦碰,甚至挂伤他人。”“伞的落地高度不能超过1.5米以内,伞宽不超车把。”蒋学伟说,对于用超大遮阳伞的行为,民警将现场拆除遮阳伞。(记者李鑫实习生李静思)

  镜头2

  地点:地铁站点周边

  “摩的”地铁站点揽客

  发现一项违法就处罚一项

  交警四分局辖区地铁站点周边占道揽客的“摩的”,交警除对其违规占道停车的行为予以50元罚款外,还对这些电瓶车展开“全身体检”,发现一项违法就处罚一项。对于私自加装伞篷、私自拆除限速器等行为,要求当事人整改合格方才放行。如果有非法营运情节,还将移送相关部门。

  镜头3

  地点:建设北路二段、秀园中路等

  没驾照开火三轮 司机被行拘

  除电瓶车外,火三轮、电三轮等机动三轮车,也是成都交警此次整治的重点。昨日上午,交警五分局民警分别在建设北路二段、秀园中路和府青路三段挡获无驾驶证的无牌证火三轮或电三轮。

  “火三轮、电三轮属于机动三轮车,司机没有驾照,属于无证驾驶,除罚款外,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交警介绍,司机张某、向某、何某分别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镜头4

  地点:锦华路万达广场外

  火三轮违禁入城 罚100元记3分

  此外,即便是司机有驾驶证,火三轮、电三轮作为三轮摩托车,也禁止进入中心城区。昨日上午,位于锦华路的万达广场外,停在成仁路口公交站旁的3辆火三轮便被交警三分局民警挡下。“我是来接人的,没有拉客。”火三轮司机均这样解释。由于这些三轮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城区,交警依法对司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整治成果

  昨日查获电瓶车、火三轮交通违法855起

  据了解,昨日,城区一至六分局分别在各自辖区,围绕公共事业单位、地铁站点、商贸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截至昨日下午6时,各交警分局共查获电瓶车、三轮车交通违法855起。其中,已有7人因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被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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