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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捕捞作业和销售野生鱼。不过,在四川省乐山市,有一家鱼馆竟然在禁渔期将养殖鱼冒充野生鱼卖。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该鱼馆因虚假宣传被处罚4500元。
用养殖鱼冒充的野生鱼
禁渔期卖野生鱼?350元一斤!
前不久,乐山市民周先生发现,现在正是禁渔期,在市中区悦来镇荔枝湾村却有一家“帅老捌野生鱼馆”明目张胆地卖野生鱼,而且价格不便宜,“老板说保证百分之百的野生江团,350块一斤,那顿饭3个人花了1000多元。”
在当地记者的暗访过程中,该鱼馆老板介绍说,水蜂子380元一斤,江团350元一斤,黄辣丁200元一斤,绝对是野生鱼,假一赔十。对于鱼的来源,老板称,是附近一位村民从河里捕获后售卖给鱼馆的。
周先生认为,明明是在禁渔期,如果捕捞和售卖野生鱼是违法的,若用养殖鱼来冒充野生鱼高价卖给消费者,则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养殖鱼类的价格和帅老捌野生鱼馆老板报出的野生鱼价格差别很大。市场上,养殖黄辣丁价格一般在10多元到20多元一斤不等,养殖江团价格在20元一斤左右,餐馆最高售价也不会超过100元一斤。
养殖鱼冒充野生鱼,被罚4500元!
在接到举报后,乐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乐山市中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帅老捌野生鱼馆。面对执法人员,鱼馆老板连忙改口称,自己没有卖野生鱼,都是生态鱼,之前卖200元一斤的黄辣丁也只卖50块钱一斤。
经过现场检查,乐山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发现附近有违规捕捞行为,也没有发现店里有在售卖的野生鱼。

向鱼馆送达处罚决定书
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经过调查,该鱼馆售卖的鱼是附近电站水域人工养殖或者从西南水产品批发市场购进的鱼。因为老板自己觉得电站那里水质很优良,属于生态养殖,本身鱼的进价也较高。于是,老板便打着野生鱼的旗号进行售卖,但实际上就是养殖鱼,这属于虚假广告宣传。
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向帅老捌鱼馆出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鱼馆老板罚款4500元的处罚。执法人员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这家鱼馆也自觉撤下了野生鱼馆的招牌,重新定做了生态鱼火锅的招牌,并将售卖的鱼类价格进行明码标价。
目前,该鱼馆已经缴纳了罚款。对此,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所有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诚信经营传,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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