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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以“民企+国企”等联合体方式参与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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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6 08: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官网获悉,市政府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以民企+国企民企+外企等联合体方式参与PPP项目。

《意见》由总体要求、准确把握PPP项目运作模式、积极推进PPP模式、规范PPP项目实施流程、建立推进PPP模式保障机制五个部分组成。针对PPP项目落地率和融资交割率不高的问题,《意见》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增加可融资性评审的举措;针对项目实施机构对PPP政策流程不熟悉的问题,《意见》提出了推广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模式的倡导性要求。

同时,针对民营资本参与我市PPP项目较少的情况,《意见》提出了鼓励以民企+国企民企+外企等联合体方式参与PPP项目、通过引入中国PPP基金发挥其增信和降低成本作用、编制实施方案时征询社会资本意见、对未中选社会资本技术方案进行经济补偿等政策,以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我市PPP项目。为提高项目整体效益水平,《意见》提出了鼓励在PPP项目中整合经营性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方挖掘项目运营商业价值,建立健全合理合法价格调整机制,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放弃项目公司中政府股东的分红权等方面政策,以强化PPP项目营运能力。

此外,《意见》进一步清晰了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的环节流程,明确提出在PPP决策机构审定项目实施方案之前,项目均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解决操作步骤不够清晰的问题。
                                                原标题:鼓励以“民企+国企”等联合体方式参与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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