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大学生参加高中同学会,偷了高中老师的钱包。近日,这名学生因盗窃罪,被高新法院单处罚金8000元。承办法官说,由于这是发生在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盗窃,与发生于陌生人之间的盗窃有所区别,危害性较小,本着挽救教育的角度才作出如此判决。
参加同学聚会
学生偷了老师钱包
1月20日,19岁的大一学生严强(化名)在高新区的一家KTV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教过他的何老师也参加了。同学和老师都有一阵子没见,大家一起喝酒,彼此聊得十分欢畅。
酒过几巡后严强发现,何老师放在沙发上的挎包没关,露出了里面的红色钱包。他趁周围的同学没注意,悄悄把钱包拿走。他把钱包里的4500多元拿出来,把钱包丢在KTV卫生间的垃圾桶里,然后离开KTV,把其中的3400元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
过了一会儿,何老师突然发现,放在挎包里的钱包不见了。她环顾四周,来参加同学会的学生们基本上都在,唯独少了严强。
“给严强打电话,让他回来。”何老师给周围的学生说,让严强回来,大家聚在一起来找钱包。
让学生们两次写字条
老师找出惹事的学生
大家找了一会儿后还是没找到钱包,何老师报了警。
何老师猜测,会不会是学生拿走的呢?“现在请大家每人写个字条,如果知道钱包在哪里的话就写在字条上告诉我。”她把学生们都召集起来,学生拿出纸写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学生们陆续写好了,把字条交还给何老师。她拿着一堆字条一张一张地翻看。“何老师,我不知道钱在哪里。”何老师在翻看的时候,刚开始的字条都是写的不清楚钱包的下落。突然,她翻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何老师,钱没了真是对不起,请原谅我,给我个机会。”这时,何老师明白了,钱包确实是被其中的一位学生拿走的,但她还不知道是谁。于是,她让大家第二次写字条。
大多数学生都写的是:“我没拿钱包。”何老师把字条挨个儿看过去,发现有张字条上写着:“钱包在厕所的垃圾箱里。”何老师马上到厕所去找,果然在垃圾箱里找到了自己的钱包。
那么,究竟是谁拿了钱包呢?
何老师把学生们都请出包间后,再喊名字,让他们单独进包间谈话。终于,等严强进入包间后,他承认自己拿了她的钱包。不一会儿,警察赶到后,将严强带到派出所。随后,严强将钱都还给了何老师,并取得了何老师的谅解。
请求老师原谅
法院判处罚金8000元
“我犯了错,我对不起何老师。”在庭审中,严强说,自己当时喝了酒后,一时贪念,他希望法官能给他一个机会,他会再次和老师联系,向她道歉。法官认为,严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然而严强是自首,又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退赔了何老师的全部损失,取得了她的谅解。因此,严强因盗窃罪,被判罚金8000元。法官说,由于这是发生在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盗窃,与发生于陌生人之间的盗窃有所区别,危害性较小;而且严强之前并未被公安机关羁押,仅处罚金也可避免他在监狱可能会受其他服刑人员的影响。承办法官表示,这次判决主要是从教育和惩戒的角度出发,以帮助被告人为主。据了解,目前严强已经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