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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一餐馆用“地沟油”烧菜 老板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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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3: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5日,记者从绵竹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绵竹市东北镇“香正府”饭店回收餐厨垃圾用于制造使用“地沟油”一案,饭店老板徐某和工作人员何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

  去年9月6日,绵竹市食药监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该市东北镇“香正府”饭店回收餐厨垃圾用于制造使用“地沟油”。接到举报后,食药监局前往该餐馆展开突击检查,并现场查获已制造出锅的“地沟油”,以及用于熬制“地沟油”的餐厨垃圾油、锅具和大量原料。随即,该餐馆被执法人员查封,涉案人员全部被带走调查。
  后经查实,2015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徐某作为“香正府”饭店老板,为降低经营成本,指使饭店厨师将餐厨垃圾收集起来并过滤,后经熬制提炼老油用于饭店菜品中销售给顾客食用。
  4月29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被告人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饭店工作人员何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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