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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省生态环境厅针对去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制定发布《四川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据悉,《整改方案》归纳梳理出69项整改任务,制定了《四川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同时,针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制定了《四川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方案》,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调查组,对移交的5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问责,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多元化环境治理格局,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严格项目准入,深化“三磷”污染整治和矿山矿企环境监管,强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为重点,深入推进PM2.5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污泥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在此基础上,《整改方案》确定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国控断面水质以Ⅱ类为主,长江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
原标题:四川省发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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