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博律所浅析借名贷款合法吗?出借人应找谁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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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9 14: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借名贷款是指实际需求贷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程序在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在金融部门获取的贷款,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实践中“借名贷款”现象大量存在,因其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程序虚置,给信贷机构的贷款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轻则违规,重则违法。
借名贷款应找谁要求还款?
在涉及借名借款问题的案件中,如名义借款人因实际借款人的原因不能按期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则名义借款人可向出借人披露其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出借人在获知真实情况后,可以选择向名义借款人或实际借款人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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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贷款责任认定是怎样?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仅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名义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实际借款人不还款,名义借款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第一,名义借款人可以根据与实际借款人的约定主张权利。
第二,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名义借款人可以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名义借款人仍可以要求实际借款人赔偿损失。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借名贷款非法律概念,借名贷款涉及三个主体:实际用款人、名义借款人与银行金融机构。借名贷款行为虽然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但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名义借款人虽不是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但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名义借款人仍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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