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博律所浅析拆迁范围内房屋可否进行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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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6 09: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城市的发展是必然的,如果是在城市规划范围之内的民居就会面临拆迁,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拆迁范围内房屋可否进行买卖呢?
一般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产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拆迁冻结指的是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政府已经将征收范围划定,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征收范围之内的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被冻结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国家法律有规定禁止出售被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如果购房者执意要购买,那买卖双方的交易则属于私下交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成都律师,宏博律所,房屋拆迁,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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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房屋拆迁后,开发商是按照原房屋产权证上的相关内容,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被冻结的房屋无法进行更名,所以购买此类房屋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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