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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起矿山事故涉嫌瞒报!国家矿山安监局:性质十分恶劣,将查明原因,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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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11: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近日河南新密煤矿涉嫌瞒报4人死亡安全事故,10人已被警方控制,《安全生产法》对于类似隐瞒安全事故如何处理?如何防范打击瞒报行为?

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回应称,5月26日在河南省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一起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同时,有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5月30日,河南省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又发生了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这两起事故均涉嫌瞒报,在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之后,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政府核查属实。

张昕介绍,接到这两起事故报告后,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高度重视,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提级调查,进一步核实人数,查明原因,依法问责。同时派出专门人员督导事故调查处理,对这两起事故瞒报情况向全国发出警示信息,要求各地各矿山企业深刻汲取这两起事故的教训,加大对矿山瞒报事故的打击力度。“这两起事故现在都由我们派驻河南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张昕说,“瞒报安全事故性质十分恶劣,历来是安全生产领域推进依法治理、重点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张昕

据他介绍,为了打击事故瞒报行为,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制度。仅2020年,全国各地共查实事故瞒报的举报信息1793起,并将有关事故瞒报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地方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也对此表示,除了应急管理部出台举报的办法规定以外,国家矿山安监局还专门出台了《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这个细则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匿名举报,通过手机留下密码,通过密码兑现奖励。“我们对待瞒报事故的态度是坚决的,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宋元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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