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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鼎证券:民间贷款为什么要收取高额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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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3 1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来,随着小额贷款、P2P网贷等新型融资种类的迅猛发展,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纠纷呈现出新的特征,其中往往在借款合同之外,借款人会被要求签订额外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并被要求在利息之外,支付高额的借款咨询服务费、借款管理费等名目不一的居间服务费用,这些费用会被要求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如此下来,比起直接借款的利息成本来说,借款人的实际成本会突破相关法律设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那么到底民间贷款为什么要收取高额服务费?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应?



  案例

  甲因扩大投资急需资金,甲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乙,乙答应提供70万元贷款,期限3个月,利息按月3%计算,并收取5%的服务费。甲虽然觉得条件苛刻,但确实急需这笔资金周转只好同意,收到70万的资金后,甲出具一张70万元借条。3个月过去了,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甲未能按期清偿,乙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服务费,乙的主张是否合理?



分析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规定,法院保护未超过24%的年利率,反对超过36%的年利率,对超过24%未超过36%的年利率保持中立,因此3%月利率(等于3%*12=36%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目前民间借贷中,虽然贷款年利率24%是公开的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早已突破这一红线,并通过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头多样的收费形式将借款人的“差额”补足。



  第三,乙要求甲支付5%的服务费,因本案中约定的利息已超过法院保护的24%年利率,原告依法可以取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利息之外再约定5%的服务费,变相提高了贷款利率,显然是为了规避法律关于利息“不得超过24%年利率”的规定,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高额服务费是指资金提供方以资质不足等为由,变向收取费用,一般这种网贷本来的利息就在36%。为了合法多收钱,就立个服务费的名头,不交钱是不会下款的,但是官方是不会承认的。网贷需谨慎,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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