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传销发展下线约来一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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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0: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在陌陌上相谈甚欢,于是二人相留电话。接下来的几天,小刘多次约小华见面,均被拒绝。第四天晚上,小刘再次约小华见面,小华欲将小刘拉入传销组织,便答应了见面要求。当晚9时许,小刘驾车接了小华,欲找一处偏僻地点和小华发生关系。而小华在路上则一直劝小刘加入传销组织,小刘只是敷衍。找到“合适”地方后,小刘停车对副驾驶座位上的小华动手动脚,小华反抗无果被小刘侵犯。之后,小刘又将小华的两部手机抢走。
  近日,长丰县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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