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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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15: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陈玉章、潘永贵执行了死刑;四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杀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徐川云执行了死刑;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害两名儿童的罪犯杨胜松执行了死刑。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利用特殊身份便利条件实施犯罪、以校园学生和留守儿童为犯罪目标、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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