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拖欠罚款后果严重 可能列入“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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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08: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违法后驾驶员会收到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违法记分是扣了,但有些人却忘记了缴纳罚款,后果很严重。今年2月,成都市民阳某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9个月过去了,罚款却一直没有缴纳,于是交警部门向法院申请依法追缴。

11月27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了解到,在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中,分局梳理出4例超时限未缴纳罚款的案例,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依法追缴罚款。民警提醒,因交通违法产生的罚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纳,如果超过了6个月诉讼时效,交警部门将依法追缴。若法院强制执行仍拒不缴纳罚款或无法执行的,那么当事人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典型案例:

超时限未缴纳罚款

交警申请法院依法追缴

今年2月23日14时09分,阳某驾车在红星路三段与东大街城守东大街段交叉路口,因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被交警三分局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阳某的违法行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其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送达给阳某,阳某签名予以确认。

“按照要求当事人应在下达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但直到11月15日当事人未依法缴纳罚款,未履行法定义务。”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说,由于目前该处罚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于是分局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的非行政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经法院通知,当事人阳某于11月20日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李明昭介绍,跟阳某有同样情况的还不少,在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中,分局梳理出4例超时限未缴纳罚款的案例,均向法院申请执行。

后果严重: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可能列入“失信人”名单

罚款不交将面临怎样的后果?驾驶员应当如何正确缴纳罚款呢?记者注意到,在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注明需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决定的 ,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是交警部门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了并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不缴纳罚款,都在我们申请执行的范围内。”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雷学之介绍,之所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因为当事人接受了处罚并收到了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之内没有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对处罚是认可的,但仍然没有缴纳罚款的,交警部门将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已向法院申请执行4名,其中2名已执行并依法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法院受案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通知当事人,威慑力比较大。”雷学之表示,已执行的2名均是在法院通知当事人过程中前来缴纳,因为法院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他们不接受执行的话,将进行强制执法,如果强制执行仍拒不缴纳罚款或无法执行的,那么当事人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后果很严重。

那么交警部门之前没有催告吗?“我们也有通知当事人,但当事人都是以忘了或者没时间为理由,要不就是口头答应,然后仍不缴纳。”雷学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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