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撞倒电瓶车致车主住院 医疗费怎么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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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22: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一起事故,今年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小郑连日来都无心工作,每日往返医院。3月7日,在成都一家培训机构当老师的小郑打车到天府广场,准备换乘地铁去火车站。而就在下车打开车门时,他将一辆正好路过的电瓶车撞倒,电瓶车车主瞬间倒地。而后伤者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至今。
  下车没注意 车门撞倒电瓶车
  3月7日,小郑打车到天府广场下车时,车门将骑着电瓶车路过的赵女士(化名)撞倒。出租车师傅则在小郑给完车费后,立即驶离,小郑也未来得及索取发票,便下车照看倒地的赵女士。为避免二次伤害,不清楚伤情的小郑让赵女士躺在地上不动,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几分钟后,省四医院的救护车赶到现场。很快,将赵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过一系列检查,赵女士腰部、背部等部位有软组织挫伤,头部有脑震荡,不过,并无大碍。医生给出建议,赵女士可回家休养,或留院观察。
  赵女士本计划回家,但发现腰部太疼,难以坐立,加上头疼,选择了留院治疗。3月8日开始至今,赵女士都待在医院的病床上。到目前,小郑则为此花费了3000余元的治疗费,还欠着医院1000余元。期间,小郑每日往返医院,照看赵女士。
  出租车走了 乘客独自担责
  今日上午,小郑带着1000元现金来到省四医院,准备做一个“了结”。“我感觉她早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医生检查也说没得什么问题,但她一直要住院,在医院躺着。”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郑因为此事,几乎花上了所有积蓄,她认为受伤的赵女士本身早已无大碍,在检查治疗后便可回家修养,但对方却一直待在医院。
  “我每天往返医院,也在尽其所能的对她进行照顾,但我自己也得上班啊。”小郑认为,赵女士是有意待在医院,“如果这样,我就想在今天,把欠医院的1000元治疗费给了就走人,就不再管这件事了。”
  为此,小郑曾想过,应该由出租车司机出面与自己一起负担花销,但出租车当场便已离开,自己也未要发票,要找到车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同时,在小郑调取附近监控画面,断定事故具体责任时,却发现,下车点又正好在监控画面的盲区。“所以,我就只能认了,全由我来承担。”小郑无奈的说。
  对此,今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向伤者赵女士了解相关情况。赵女士介绍,自己确实是感到身体不适,需要留院,并无有意为难小郑,也很感谢小郑的负责任。
  “我也是养娃娃的,知道她不容易,刚刚出来工作,但事情已经出了,医疗费她得先行垫付着。”赵女士称,自己已经好了很多,明日就会出院,自己也购买有社保、医保,如果能够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会将报销的部分返还给小郑的。
  遇此状况 市民如何明晰责任?
  类似小郑的情况,在平常生活中不少打车市民或乘客可能都会遇到,在开车门时,无意撞上行人或非机动车辆。那么,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情况是,又该如何处理或明晰责任呢?
  “出租车、乘客、路人或非机动车三方都有相应责任。”成都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隆芬认为,在此类事故中,出租车须在规定地点上下客,如随意停靠下客造成事故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乘客在下车时也应先留意后方有无车辆或行人通行,如伤人则需承担责任,路人或非机动车辆在通行时,也应留意前方是否有车辆停放,如明知有车且可能相撞仍有意上前,则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邱隆芬介绍,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在不明责任时,由警方调查认定,按责承担,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处理。(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开车门撞倒电瓶车致车主住院 医疗费怎么分摊?
《成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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