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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2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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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1: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就今年“3·15”纪念活动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会上对四川省2014年工商、消委工作进行了通报,对2015年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会上还就今年四川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纪念活动安排进行了说明,并公布了全省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及省消委会2014年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2014查处不合格商品专项行动”,全年抽检流通领域商品9919个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3133件,下柜不合格商品货值346万余元。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050件,调解成功49031件,调解成功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元。同时,省消委会在去年积极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开展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52件,解决28122件,投诉解决率98.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9万元。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2015年工作重点时说,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结合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强化新《消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12315”平台数据的分析利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纪念活动期间,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将联合消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省市、中央驻川主要媒体,举行《处罚办法》宣讲会、围绕如何贯彻实施新《消法》进行座谈、于3月15日开展“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四川品牌消费节”大型公益活动等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通报会上,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还公布了全省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以及省消委会2014年十大典型案例,并就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问题现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王李科
原标题:四川工商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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