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离婚夫妻赌气相约自杀 女方身亡男方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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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15: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0月,泸州古蔺男子朱某与前妻余某为选择复婚日期发生争吵,且当孩子面双方赌气相约喝农药一同自杀。原本两人都是气话,结果,朱某佯喝农药时,没想到余某却一口喝下,经抢救无效身亡。这起因双方赌气酿成的悲剧,日前在古蔺县法院开庭审理,朱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四年。

离婚夫妻为择复婚日期 赌气相约自杀

古蔺男子朱某与前妻余某育有8岁孩子,平时两人性格都很好强,经常发生矛盾。2017年10月,两人为了孩子还是商量复婚。本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没想到却引发一场悲剧。

10月6日,朱某、余某与孩子走在一起商量复婚日前。朱某提出马上到民政局登记,余某却提出要看黄历,选择一个好日子才去登记,两人因此事争执不下。

两人争吵又牵扯出以前生活中一些事情,续而让矛盾升级。在争吵中双方提出一起死了算了,并还写下遗嘱,安排死后名下房产处置办法。

写完遗嘱后,朱某便出门购买了一瓶农药,分别倒进3个杯中想吓唬余某。朱某又将孩子一份农药倒进自己杯中,然后端起杯子,假装喝农药,心想这下总该让余某服软。

令朱某没想到的是,就在自己假装喝农药时,余某端起纸杯,头一仰就开喝。这时,朱某立即将余某手中杯子打翻在地。随后,余某开始口吐白沫,朱某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洗胃抢救。

第二日,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余某的死亡原因系农药(敌敌畏、甲拌磷)中毒死亡,这让余某悔恨终身。

男方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获刑4年

近日,该案件在古蔺县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因婚恋矛盾而与余某相约自杀,虽然积极阻止余某的自杀行为并积极送往医院抢救,但是仍因其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造成余某中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法官李永介绍,如果相约自杀这种先行行为加强了参与共同自杀者自杀的意图和决心,并使其付诸实施,在相约自杀行为开始实施后,某个参与者自杀未死或放弃自杀行为,他就负有救助其他参与相约自杀而可能死亡者生命的作为义务。如果一方因此死亡,未死一方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一方在主观上希望另一方死亡,放任其死亡,没有实施有效救助,能救而不救,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一方在主观上没有追求对方死亡目的,进而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而最终导致对方死亡就会构成过失杀人罪。

李永提醒,生活中夫妻双方产生矛盾要理性解决,千万不要赌气,试图用过激的语言刺激对方,更不要把怨气发泄在孩子身上,从而误伤、误杀他人,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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