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达州一对夫妻争吵过后 丈夫离家十年不归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11-4 18: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2004年2月就离开家了,到现在一直没跟家里联系过,也没寄过生活费。”日前,年过四旬的达州女子朱丽来到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一边哭诉着丈夫的绝情,一边请求法院判离婚。朱丽说,她和丈夫结婚将近20年了,可丈夫“消失”就已经10年。

    据朱丽回忆,1992年,她离开达州去广东务工,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是达州来的老乡刘健。由于身处异乡,同样感受孤单的朱丽和刘健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两人开始频频相约见面,由于二人都是同年出生的,共同语言比较多,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那个时候我们感情是很好的,他对我也很体贴,在一起很快乐。”

    相恋两年后,1995年,朱丽和刘健决定组建一个小家庭。两人随即回到达州,领了结婚证。结婚三年内,两人相继有了两个孩子。“我们平时到哪儿都是一起的,他对我照顾有加,朋友们都羡慕,说我们是模范夫妻。”在外人看来,这对夫妻幸福无比。但是朱丽脾气不大好,“我和他的性格太像了,两人一点小事情就容易发生争吵,而且互不相让。”

    由于婚后生活琐事繁多,朱丽和刘健两人的脾气又都比较大,两人常常“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直到2004年2月的一天,刘健再次与朱丽因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便离家出走,再也联系不上了。

    “因为争吵得很频繁,我已忘了当时是为什么而吵了。”朱丽回忆说,那次争吵后,刘健摔门而去,“谁能想到他是不打算回来了!”刘健走后,两个孩子一直由朱丽一个人抚养,渐渐地,她也对丈夫死了心。“这么多年不回来,也不与家人联系,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如今两个孩子已经长大,朱丽决定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日前,达川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二人分居10年有余,期间刘健未尽任何义务,其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依法判决朱丽和刘健离婚。
iewgkavp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30 14: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iewgkavp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30 16: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iewgkavp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30 18: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