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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由四川省农业厅、工商以及成都市农委综合执法总队养殖和渔政执法支队等部门,联合在成都青石桥、白家等大型海鲜水产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青石桥查获一只重约5公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制品。
记者随执法人员一行来到青石桥海鲜市场,在一家店铺货架上,执法人员现场查货一只重约5公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制品。这是从外地买回来的。面对执法人员,店主表示,这不是用来卖的,是之前花了2000元左右买来的。
对此,成都市农委综合执法总队养殖和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曹成易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该店已涉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将面临罚款该生物价值的1至5倍处罚,并将没收该制品。
在青石桥海鲜市场及白家农产品交易市场内,执法人员不时发现店家为招揽生意,打出野生字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鳖、娃娃鱼、海龟等品种,在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后,才能进行正规售卖,曹成易告诉记者,希望广大商家不要违规打着‘野生等口号进行违法售卖。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证件,不得非法持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非法捕捞、经营、利用、运输、携带、持有、邮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违法行为,希望市民朋友能够自觉杜绝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到保护海龟及其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列中来。
原标题:成都一海鲜店被查出“玳瑁”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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