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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质监局下发《关于同意筹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通知》,同意在成都市大邑县等5个县(区、市)筹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据了解,在为期半年的地标保护示范区筹建准备阶段,省质监局根据《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和有关地方政府关于申请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请示,对地标保护示范区申报方上报的申请文件、创建方案、自查情况进行了形式审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完成了会后整改。
成都市大邑县等5个示范区的获批筹建,标志着我省第二批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正式开展。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至此,我省初步建成了5个国家级、18个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辐射带动全省地标保护工作的良好格局。下一步,各申报方将抓紧落实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按照既定筹建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标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做好地标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记者 王雪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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