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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有外遇 男子非法拘禁妻子情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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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4: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子有外遇,丈夫恼羞成怒,叫上妻子伙同岳父、大舅子一起非法拘禁了妻子的情人并索取“赔偿”。今(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青白江法院获悉,涉嫌非法拘禁的4人分别获刑11个月到1年不等,均缓刑一年。

  捆绑殴打妻子情人 索要1万元赔偿

  据青白江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告人杨静(化名)与被害人叶军(化名)在网络上认识后关系逐渐升温,不久发生一夜情,俩人开始非法同居。不过,“地下情”被杨静的丈夫发现了。

  2014年3月8日10时许,杨静丈夫叫上妻子并邀请其岳父和大舅哥,驾车前往叶军的铸造厂去找他。“叶军,出来,找你有点事。”杨静将叶军叫出后联合丈夫等人将叶军控制在车内。

  “据双方交代,证实叶军曾在车内被杨静丈夫几人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长达9小时,并索取1万元‘赔偿费’。”法院负责人介绍,“后杨静三人被民警挡获,次日杨静丈夫主动投案。”

  犯案4人以非法拘禁罪 被判11个月至1年不等

  据了解,法院认定,被告杨静丈夫等4人为报复他人,采取捆绑殴打的方式非法拘禁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对四名被告人均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于杨静丈夫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杨静父女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害人叶军也对四名被告人出具谅解书予以谅解,综合本案具体情节,对4名被告人均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杨静父亲和兄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杨静丈夫和杨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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