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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摆药摊暗卖枪 南部19岁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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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0: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岁男子每日跟随父母,一起出摊卖药,除此之外,再无更多的生活内容。这个被南充市南部县公安局锁定的卖枪少年隋进洪,几度让办案民警对他的判断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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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4月15日,曾在隋进洪买枪的王某投案自首,指证其为贩卖枪支的嫌疑人。4月24日,记者从南部县公安局了解到,涉案人员隋进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线索有误?民警怀疑初判断

  2013年,南部县公安局接到线索:一物流公司在托运枪支。根据线索,该局办案民警迅速找到物流公司,获取了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但通过查询却发现收货人不是南部县本地人,连电话号码也不是本地的。

  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决定从外围着手,以电子信息为突破口查清收货人的身份。通过对大量电子信息的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查清了收货人为隋进洪(男,现年19岁),是四川省某地的居民,跟随父母在南部县城长途汽车站周围卖药。

  随后几天,民警对隋进洪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其生活极为单一,每天跟随父母出摊、收摊、回出租屋,并没有什么可疑的表现。是收货人身份锁定有误,还是隋进洪闻风停止了犯罪活动?民警一度怀疑最初的判断。

  另辟蹊径 买枪人投案自首

  因为线索变得模糊,办案民警一边继续对隋进洪进行跟踪调查,一边再次对其电子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很快,办案民警发现近期一个本地的号码与隋进洪联系频繁,民警决定从本地号着手调查。

  办案民警拨通这个可疑号码,进一步查证线索。通过调查,民警获知,本地电话号码的机主是一个叫王某的青年男子,家住南部县城,有正当职业,家庭经济条件好,在掌握王某确实持有枪支的情况下,4月14日,南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动员劝他投案自首。据办案民警介绍,起初王某拒不承认自己的买枪行为,第二日,他带着持有的枪支自首,并交代了其购买枪支的详细经过。

  证据确凿 卖枪少年终落网

  通过辨认,王某指出隋进洪正是出售枪支的嫌疑人。当天,办案民警将隋进洪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查获仿真步枪2支、铅弹1800余发、管制刀具16把、弩1把。经审讯,隋进洪交代他通过老乡介绍得知非法买卖枪支渠道。2014年3月,开始从事非法买卖枪支交易,一共卖出5支仿真枪,获利数千元。

  目前,隋进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隋进洪的归案,截断了非法买卖枪支的渠道,据了解,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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