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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不甘前女友移情别恋 非法拘禁情敌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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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17: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见前女友与别人交往,心有不甘,男子找来好哥们将情敌强行带走并索要赔偿。近日,记者从南充市营山县法院了解到,该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

  周涛与黄晓晓曾是男女朋友,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周涛经常对黄晓晓呼来喝去,甚至拳脚相加。去年初,黄晓晓对周涛提出分手,周涛苦苦哀求,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可黄晓晓心意已决,周涛终没能挽留住这段感情。6月,周涛偶然看见黄晓晓与一男子手挽着手,甚是亲密。便上前质问:“这家伙是谁?”黄晓晓回答说:“这是我的男朋友。”说完径直离去。周涛心生怨气,回家后回忆起白天的情景,越想越难受,便暗中进行调查,得知黄晓晓男朋友叫罗杰,是一名教师。周涛便找到好哥们王旭等4人,商量着要给罗杰一点颜色瞧瞧。

  事发当晚,5人埋伏在黄晓晓楼下,看见黄晓晓下楼,便强行将其带入一公园。威胁黄晓晓打电话给罗杰,将其骗至公园。罗杰如约而至,5人一拥而上,将罗杰团团围住,一阵乱打。周涛说道:“你耍了我女朋友,得赔偿我的精神损失3000元。”罗杰不敢违抗,答应补偿其3000元,但是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周涛等人将其押解到一小山头,要罗杰给其亲属打电话,假说弄丢了他人的摩托车,要赔偿别人3000元。罗杰亲属表示同意赔钱,但得等到次日才能将钱凑够。于是周涛等把罗杰挟持到一旅馆看管,等待罗杰亲属汇款。感觉事情不对劲的罗杰亲属当即报案,次日9时许,周涛等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营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周涛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对被害人殴打后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并索要钱款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判决周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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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02: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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