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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招生入学“三不准” 校长要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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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08: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逐步规范,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逐步落实,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但提前招生、“凭证”入学和“重点班”问题仍然存在。

为解决市民关注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相关要求,昨日,市教育局专门召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会。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守土有责,对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要经常抓、真管真抓、敢管敢抓;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正视问题,要有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和稳定。会上,市教育局对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门提出了“三不准”:

一是不准提前招生。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扩班招生,不得以接收转学生的名义擅自在非起始年级增加班数,变相违规招生。

二是不准“凭证”招生、入学。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以学生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均视为凭证入学。

三是不准设重点班、实验班等,必须均衡分班。要求学校须规范编班办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上下部门联动,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就查处一起,接受舆论监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同时鼓励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此外,在会上,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签订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承诺坚决执行各级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锦江区、青羊区,石室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七中育才、树德实验等部分区(市)县教育局、公民办学校就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作了座谈发言,其中,青羊区教育局、锦江区教育局与成外、实外作为代表在会上现场签订“承诺书”。

学校承诺: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

学校承诺书

一、杜绝提前招生入学行为。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不提前开展(或变相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新生工作;不通过举办相关培训、考(测)试或委托其他机构提前(或变相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擅自在非起始年级增加班数或超过规定班额接收转学生,变相违规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以各类竞赛、测试、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为义务教育段的民间竞赛、考级等选拔性考(测)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三、规范编班办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诺:

民办校违规严重将吊销办学许可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诺书

一、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要求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开展(或变相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新生工作,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测试、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规范编班办班行为。要求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及监督,严格规范各项要求,立即整改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中小学校及主要负责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及相应的行政处分,其中民办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解读

对于市民特别关注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育局普一处处长进行解答。

哪些学校签承诺书?

解答:该承诺书,我们要覆盖全部学校。其中,市属直管学校与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了承诺书后交到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按照要求督促各区(市)县管学校签署承诺书。我们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签署承诺书,各学校校长签署承诺书。

“重点班”究竟是指什么?

解答:按照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均衡编班,不能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学校可以根据自己需求组织考试,进行均衡的“S”形分班,比如前六名依次序分在六个班级,严禁“一刀切”地把优秀学生都集中在一个班级。同时,我们也不建议学校用“实验班、基地班”等名称来命名班级,以免市民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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