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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记者从南充嘉陵区公安分局获悉,12月24日,该局在嘉陵区某乡镇集中销毁一批病死猪肉,在节日前根除了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一大隐患。
当日上午,三辆大卡车装载15吨病死猪肉驱车15公里,在一台重型挖掘机的辅助下来到嘉陵区某乡镇一处空地,20余名技术人员按照严格的处理程序,对病死猪肉进行了石灰消毒、喷洒消毒水、焚烧、深埋的无公害化处理。嘉陵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乡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到场监督了销毁活动。
此次被销毁的病死猪肉是南充破获的“8.12”特大病死猪肉案中查获封存的部分病死猪肉,约占查获总数的一半,其余一半尚存储在遂宁某冻库,将择期销毁。
2012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嘉陵区吉安场镇口武装检查站民警对过往可疑车辆和行人进行治安检查时,一辆盖着篷布的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引起了民警注意。经现场检查,车上共装有31头开膛剖肚未除毛的死猪,重量约2500斤。民警立即扣押该车,并将车主尹辉、货主陈平带回派出所盘问、调查。
据陈平交代,8月11日晚,他从养殖户孙芬处收购死母猪等750斤。8月12日晚零时许,又收购了1500余斤病死猪,加上自己当天收购的300余斤病死猪共31头2500斤左右。因自家两个冰柜太小无法存放,遂联系了在顺庆区加工病死猪肉的“老客户”何军,双方约定当晚在何军的“加工厂”交易。
因案情重大,民警随即向领导汇报,“8.12”专案组迅即成立。经明察暗访、调查取证,30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获,18个非法食品加工窝点被查封,30余吨病死猪肉及腌腊制品被封存。经嘉陵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检察院对相关嫌疑人提起公诉,这一特大病死猪肉案中的30名被告,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60万元不等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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