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对性事感兴趣 邀胖男尝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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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2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矮矮、肥肥、染金发!新北市一名13岁初一少女,前年上网找游戏战友“体验大人的事”,在家中与暱称“易晓夜”的男子发生关系,事后被妈妈抓包,提告网友性侵。在侦讯过程,少女无法肯定指证对人,也无法确定被告是否为“易晓夜”,但法官认为林姓嫌犯外观符合“矮矮、肥肥、染金发”特征,佐以其他证据判他有罪。

检警调查,被害少女“艾琳”(化名)年纪虽小,但对性事很感兴趣,一直想找机会“试试看”。前年5月,她在某网页游戏中认识一名网友“易晓夜”,艾琳在即时通中谎称自己年满14岁,主动约易晓夜到她家见面做爱。

判决书指出,“易晓夜”明知艾琳即使年满14岁,与她发生性关系仍属违法,但他仍难忍诱惑,遂在5月14日当天下午前往艾琳家,由艾琳替他手淫、口交,再“直冲本垒”,过程约2个小时。

经过这一次体验,易晓夜意犹未尽,一直希望能和艾琳“再续前缘”,双方透过手机APP传情,“好想念你的味道”,却被艾琳妈妈意外发现,她心觉有异拿此逼问女儿,艾琳只好坦承上网找人“偷尝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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