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出轨 丈夫殴死奸夫逃亡19年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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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16: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出轨与2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丈夫撞破后持械殴打奸夫致1死1伤,潜逃19年后落网。福建宁德市中院18日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1月,赖某的妻子钟某与其发生口角后回到霞浦县塔湾村娘家,后在夏某、苏某居住的草棚留宿数日,并与夏、苏二人发生性关系。

  同年2月2日19时许,赖某纠集胞弟赖某立(已判决)等人一同去塔湾村钟某的娘家寻找钟某未果,随后又纠集堂弟赖某道(已死亡)一同到夏某、苏某的草棚寻找。

  当赖某冲入草棚内发现,妻子钟某、苏某躺在同一张床上,即伙同赖某立、赖某道持斧头柄、木棍等物殴打苏某和夏某,并将2人的被褥扔到空地上燃烧。

  次日清晨,夏某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死因系全身多部位大面积皮下出血及多部位骨折致创伤性、出血性、疼痛性休克死亡,头部受打击所致的颅脑损伤而死亡。

  当天,赖某潜逃。2013年2月5日,潜逃19年之久的赖某于宁德落网,赖某亲属代为赔偿夏某亲属4万元人民币,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赖某因不满妻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结伙持械故意殴打他人,致1死1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酌情从重处罚。被害人就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对赖某可酌情从轻处罚。赖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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