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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泸州市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召开。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强调,要按照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最严格的要求、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良好的效果抓好工作落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泸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近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传达了国家、省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截至今年10月31日,泸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6天,与2016年同比增加了3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7.6%。
会上,刘强就做好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增强紧迫感。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感、严峻性,切实控好污染源、落实好岗位职责,把污染超标天数缩减到最低。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露天焚烧管控和烟花爆竹禁放,以及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三要强化保障,落实责任。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各县(区)、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市级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各企业特别是施工企业要履行好法律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要严格督查考核,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泸州市副市长郭庆在会上就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安排部署。部分县(区)、市级部门、代表企业相关负责人就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记者 许亚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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