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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text-indent: 2em;">泸州市将严控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近日,</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记者从泸州市环保局获悉,泸州日前制定并下发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确定了十项防治任务。</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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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致力于大气污染治理,让百姓享受更多蓝天 资料图
十项防治任务即燃煤锅炉治理、“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强化工业企业的行业准入和日常监管、推进水泥企业错峰生产、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露天焚烧行为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据悉,泸州市“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目督办不定期开展督查,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原则对各级各部门实施问责,每月对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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