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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离婚方面关于房产方面的纠纷案件是非常多的,公租房也不列外。那么离婚时公租房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吗?律所的离婚律师将给大家做分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可以分割公租房吗?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群体出租的房屋。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但是,由于夫妻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难免发生纠纷。所以,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会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dggfl.net/html/2017/flkb_1024/1151.htmlﻪ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028-61644044;18080821639ﻪ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010-65360262;18601326218ﻪ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ﻪ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020-38856589;18102825651ﻪ瀚沣法律咨询热线(重庆):023-86827607;173184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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