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 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夫妻两人离婚对 家庭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因为夫妻离婚意味着家庭的破碎,而对 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而且很多夫妻因离婚变成仇人的。所以,小编建议离婚前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这是很有必要的。 更多律师服务请访问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 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冠杰 18924582749或0755-83210049; 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86827607; 成都028-61644044 或18080821639 北京1860132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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