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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夹江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就夹江县境内启用区间测速和电子警察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7年5月26日0时
二、设置地点
1、S103线勤安驾校路口至909厂区路口路段,双向区间测速,小型汽车限速值70公里/小时。
2、全县境内所有电子警察将对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未系安全带、接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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