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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1月17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11月17日起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交通管理措施。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尾号限行应急交通管理措施。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1月17日(星期五)零时起,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由原来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道路恢复至二、三环路之间区域的道路,尾号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7:30-20:00,并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记者 何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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