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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宏博律所浅析“抢夺罪”与“抢劫罪”哪些区别你都知道吗?
中络宏博律所 2021-11-17 14:24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 抢夺罪与抢劫罪虽然这两个罪名只有一字之差,在行为表现上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这两个罪名却有很多不同之处,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抢劫罪与抢夺罪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如何区别两者有利于正确的定罪量刑。 什么是 “抢夺罪”与“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强 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 指行为人 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夺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 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暴力区别 抢夺罪的暴力 有一定的限制,即 公然夺取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在财物的 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在场的情况下,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突然公开的把财物夺走 。所以,这里的暴力具有公开性,当场性的特点。 抢夺罪主体只有已满 16周岁以上的人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 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 ,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凡年满 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其他主要区别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 2、客体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不动产及具有经济价值的无体物,例如:房屋、土地、公路、电力都是无法夺走的,不能成为抢夺罪侵犯的对象。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的主观责任形式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 明知自己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 ,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抢夺罪的主观方面, 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 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抢夺罪”与“抢劫罪” 二者虽然是一字之差,但行为性质以及危害性相差很大。 抢夺罪 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犯罪对象 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 证件 、 印章 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抢 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在一般情况下, 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 ,构成了抢劫罪。 更多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宏博律所公众号:sc-zlhbls 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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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络宏博律所 2021-11-10 17:01
宏博律所浅析抢劫罪金额小构成本罪吗?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主观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抢劫罪 金额小构成本罪吗? 跟盗窃罪不同, 抢劫罪立法上没有对抢劫数额和情节作限制性规定 。这是因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 不论抢劫数额多少,都构成抢劫罪。 但是刑法同时也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所以, 对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 抢劫所说的暴力是哪些情形?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以暴力相胁迫, 并不要求行为人真正具有加害能力和加害意思 。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只要行为人的威胁内容使被害人以为行为人会实现威胁内容即可 。例如,甲将一团卫生纸装入背包,进入银行,威胁工作人员: “我包里装着炸弹,给我10万元现金,否则我就引爆!”尽管甲客观上不可能实现恶害内容,依然属于以暴力相胁迫,构成抢劫罪。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即在定罪的时候是不考虑具体抢劫的数额,只要实施了该行为,那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不过在定罪的时候不考虑犯罪数额,但在量刑的时候却是要充分考虑到的,此时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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