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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络宏博律所 2022-4-28 14:04
宏博律所浅析超过退休年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 劳动关系也被称为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超过退休年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不能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同时,也包括 国家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与 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 达到 法定年龄 ,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 规定 ,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 劳动报酬 的自然人 (中外自然人)。 劳动关系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 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前提是其在原用人单位已经长期稳定的工作多年,具备了从原用人单位退休或者享受养老待遇的相应条件,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享受直至死亡,与原单位的人身关系不因退休而改变。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通过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移给了社会,此种关系的存在排除了劳动者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因此, 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反之,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时,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应将 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作为衡量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依据,而不能简单的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标准。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对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管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继续或重新就业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即使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则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其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一系列劳动法上的权利。 审判实践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基于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法为超龄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因此,审判实践中,不能因用人单位未尽上述义务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已经享受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可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没有享受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则一般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用工情形,为特殊情形的劳动关系。在我国目前存在大量务工人员是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这些人员被某些公司招用工作但却没有购买社保。当超龄工作人员与公司出现纠纷时,此时也是可以及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申请仲裁的。 更多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宏博律所公众号:sc-zlhbls 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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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恒律所 2020-8-5 13:36
川恒律所浅析不存在劳动关系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关系都是不能否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负责的。那么 不存在劳动关系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 川恒律所 表示 一般不能。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工伤的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认定 工伤的条件 认定工伤要满足什么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杜绝这类问题的关键,当然是事前签订劳动合同。 川恒律所 表示 事实上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 四 种: 1、 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2、 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3、 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4、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川恒律所 表示 为此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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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律师讲解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和证据有哪些?
顶呱呱律师服务 2017-3-6 14:12
律师讲解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和证据有哪些?
  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这时,你知道怎么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 申请劳动仲裁又需要哪些材料呢 ?    若申请人是劳动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2) 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 ;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 . 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 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 ( 单 ) 、人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解除 ( 或终止 ) 劳动关系证明书等。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7)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2) 《营业执照》副本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注明委托事项 ) ,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5)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 一式两份 ) 。    顶呱呱律师事务所 为来自国内外的客户提供代理外商投资、涉外民商事诉讼,公司并购、股权纠纷,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纠纷,刑事辩护,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争议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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