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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络宏博律所 2022-3-7 11:32
宏博律所浅析工程款受偿是否优先于其他债务?时效是多久?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工程款 受偿 是否优先于其他债务 ?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务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完成施工,并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但有些建设单位会拖欠工程款不支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 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 优先受偿时效是多久?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确立,对于解决日益严重的工程欠款问题无疑是一剂良方,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应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 期限为六个月 ,自 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这一司法解释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起算时间和最终期限,但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的工程付款期限远远迟于竣工期,承包方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是否会受到六个月时间的限制,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工程款优先受偿 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 折价和拍卖 。 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 则可以在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 但如果双方折价行为损害第三人 (如同样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其他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抵押权人等)利益的,第三人可能会申请法院撤销折价协议。 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实现优先权,从法律条文字面理解,承包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对建设工程进行依法拍卖,但在实践中这并不可行, 司法拍卖一般需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处理,而强制执行需要有生效法律文书为前提。 为了防止权利人在权利上睡大觉,法律规定了权利是有时效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也不例外,需要在法定的权利时效内进行。 中络宏博律所 表示 另外工程优先受偿权受偿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制。 除了承包人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在工程建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其他的费用不能享受优先权。 这里的其他费用包括发包人违约对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等。 更多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宏博律所公众号:sc-zlhbls 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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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客数学帮 2017-3-30 11:21
小升初常考题型工程问题的解析
工程问题是小升初常考题型,包括单独、合作、破坏、周期、带破坏的周期问题,有时候会综合分配工程款为一题。 工程问题的三要素是:工作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其中工作效率是核心,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我们在解决工程问题时一定要抓住工作效率。面对不同的问题我们也需要一些方法或要领。 一、合作与破坏型工程问题。 合作型:整体工作效率是各个工作效率之和,有时要注意合作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提高工作效率。 破坏型:整体工作效率是有用的工作效率之和减去破坏的工作效率之和。然后运用基本公式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 二、周期性工程问题 首先找出周期,再算出一个周期的工作量,用工作总量除以一个周期的工作量几可以算出需要工作的周期数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不是整数周期,那么就会涉及到余数问题,这里需要注意两点,1、余数=被除数-商×除数,一定要按照这个方法来算,不然就容易错哟!2、余数工程量由谁先来接着干。注意了这两点就能轻松的解决这类题目了。 三、带破坏性的周期问题 这类问题有绝招,把搞破坏的人算在周期的最前面(因为不可能先超额完成工作量再让人来搞破坏)。值得注意的是:1、周期前面的单独计算。2、此时转化为了普通的周期问题,但是余数工程第一人就是搞破坏了,算下一人接着做时的余数是原余数加上破坏的工作量。 四、按工作量分配工程款 这类题目通常我们是要先算出每人的工作量,然后按比例分别就OK了。如果遇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且工程款最低的题目,我们首先要算出分别完成的天数,把不符合工期的工程队排除,再来比较费用高低。 五、在这里我要提示大家,有时候我们可以将工程问题转化为行程问题解决问题变得简单,有时候我们把行程问题转化为工程问题变得简单。因为我们可以把行完一段路看着一项工作,速度就成了工作效率了,行程时间就变成了工作时间,有兴趣的小朋友去探索一下吧! (文章由 极客数学帮-杜和平 老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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