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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南部县一对情侣在酒吧玩耍时,认识了一姿色颇佳的少女。经过一段时间了解,二人顿生发财之念:让该少女卖淫赚钱。遭到该女孩拒绝后,情侣二人遂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其多次卖淫。最终二人罪行暴露,双双落法网。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以二人犯强迫卖淫罪作出判决,分别对该情侣作出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的处罚。
2009年4月,何娟与男朋友张伟军在酒吧认识了刚20岁的李婷,经过几个月的接触,何娟和张伟军对李婷的个人及家庭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李婷长的不错,让她去当小姐卖淫。”何娟对男朋友的主意一拍即合。
其后,何娟、张伟军二人通过写欠条、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迫李婷卖淫。同年9月,李婷的朋友报警后,民警将何娟、张伟军抓获。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何娟、张伟军犯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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