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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设置的交通标志,不仅容易误导驾驶员,还会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天(28日)上午,成都市交管局在武侯区广福桥街对某医院违法设置的交通标志进行了拆除。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今天开展的针对市中心城区内的“非标”专项整治活动,共计现场取缔非法设置的交通标志22面,处罚相关单位2家。
上午十点,记者来到了武侯区广福桥街路口,工作人员正在对非法交通标志进行拆除,记者看到,该非法设置交通标志与正规交通标志极其相似,指示牌上写的是某医院在前方三百米。
市交管局设施管理处民警陈露告诉记者,按照受理范围,省属医疗单位和纳入《成都市中心城区120急救网络单位》的医院才能申请设置标志。“交警在日常工作都会巡视交通标志,发现非法设置的标志会及时上报,市交管局将对设置违非法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开具《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如果过期拒不执行,则强制取缔。”
陈露说,非法设置的交通标志,不仅容易误导驾驶员,还存在安全隐患,很多标志都不符合国标,如果碰上交通事故,会发生很严重的后果。“今天拆除广福桥街的这个标志,我们拆除后发现里面的螺丝长度完全不符合国标,这也是比较危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同时,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以在道路两侧及在隔离带上设置广告牌,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广告牌所属单位负担。
据悉,截止今年11月,市交管局针对中心城区开展的各类“非标”(违法设置的交通标志)整治活动中,共计处置道路设置的“非标”95面,主要内容涉及:医疗机构、商业楼盘、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以及教育机构等,开具《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95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撤除59面,由市交管局强制取缔36 面,约谈相关负责20余人,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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