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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是纪法皆通的“专才”,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制,要善于用法治思想和法制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时期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纪法贯通。一是要主动学习,提升自身抵抗腐败的能力。要通过考试测评和知识竞赛等方式检验自身党纪国法知识水平;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运用,还要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党内纪律。用健全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做到依法、依纪、依程序办事,防止违纪违法的问题发生。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要有坚定的党纪、政纪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的相关政策、法规为准绳的原则,不徇私情,不考虑个人利益得失,忠于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耐得住清苦、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模范地遵纪守法和执法,切实维护好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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