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矿业利用区 拟退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2-6 08: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是市民游玩的好去处 本报资料图片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理规定(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成都将禁止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城市森林公园)内开垦、采矿、采石、采沙、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城市森林公园区域内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设施、工矿企业等应逐步搬离,传统矿业利用区应逐步退出。

该《规定》所称的城市森林公园,是指通过保护、营建地域性、物种多样性的森林生态系统进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并为公众提供与森林生态过程相和谐的休闲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展示、高端服务和对外交往等活动的区域。

《规定》提出,成都将根据生态敏感性、保护目标和利用价值,将城市森林公园划分为生态核心保护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游憩区,实行差别化保护。城市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森林公园的统一规划要求,其布局、风格、高度、体量、造型、色彩和规模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禁止在城市森林公园内珍贵景物、核心景点区域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与保护无关的工程设施。

为了加强成都龙泉山生态保护,实现自然资源持久保育和合理利用,我市计划设立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城市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根据《规定》,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森林公园内的濒危、珍稀和具有独特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比如对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名村、名镇等应当进行编号登记,建立保护管理档案,设置保护设施和宣传教育标志等。

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环境容量确定游客接待量,有计划地管理游览活动。当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游客量时,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游客数量。

成都将加大对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的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园的建设、利用、保护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产业、森林旅游、生态体验、休闲运动、度假养生、文化创意等城市森林公园产业,促进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记者 李霞)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