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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师瞒婚与女生谈恋爱 被甩后强要“打分手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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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7: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大生与庄男在庄租屋处谈分手时,庄男要求最后分手炮,女大生虽喊“不要,不好吧”,庄男仍得逞。

花莲县一所大学庄姓体育老师瞒着已婚身分和女学生发生不伦恋,后来女大生得知被骗且另交男友要求分手,庄竟以谈判为由邀女方到租屋处“打最后分手炮”;事后遭女方控告性侵,庄男因此丢了工作又赔女方一百二十万元和解,得不偿失。花莲地院上月底审结认为,庄男并未用强暴手段,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因此判决无罪。

渐疏远另交男友

庄姓体育老师(四十三岁)原任职台湾观光学院,校方昨表示,案发后学校性评会就决议将庄男解聘,庄离校后已没有联系,故无法联络上他,不知其回应。

法院判决指出,六年多前庄男在台湾观光学院任教时,已婚并育有一子,仍自称单身汉,和一名二十二岁女大生谈师生恋。双方交往三年后,女大生才发现庄男已有家庭,便逐渐疏远庄男并另交新男友,欲跟庄分手。庄男心有不甘,同年三月三十日约女大生到寿丰乡租屋处吃饭谈判。

但双方谈分手时,庄男克制不住欲火,便以“最后一次分手炮”为由,要求和女大生在客厅沙发上嘿咻,女大生虽说“不要,不好吧!”但并未反抗庄男的爱抚,于是让庄得逞。女大生事后和好友哭诉,且父亲得知她和老师交往,相当气愤,告庄男强制性交。

庄男因和女学生不伦恋自知理亏,先后给女大生家人一百二十万元赔偿。花莲地院法官审理时,女大生提出日记影本记载“三月三十日走了一遍,只是很单纯地想证明都释怀了的那种感觉,却被你搞砸了!很难对你的不尊重……哭了sean”等内容,但未明确叙及遭庄男强制性交情事。

无法证明违意愿

承审法官认为,庄男身为人师竟与相差十多岁的女学生发生踰越师生关系的亲密行为,事后为保住教职及家庭和谐,才赔偿被害人达成和解,实不足取。女大生虽提告性侵,但无法证明庄男使用强暴手段,违反女大生意愿强制性交,因此判决庄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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